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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深夜,瓮安县文峰大道七星路段约20米的中央隔离护栏被车辆撞坏,影响了车辆正常通行。接群众报警后,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调查发现,当天凌晨3时许,一辆贵C66**Z号白色小轿车由高家坳往摩尔城方向行驶,行至事发路段时,该车偏离车道,径直撞向道路左侧护栏,20余米的护栏管件散落一地,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随即驾车逃逸。
民警通知肇事车车主陈某前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车主回复其本人未驾驶车辆,该车借给朋友骆某驾驶,当日下午3时许,民警将骆某查获。
经核查,骆某,男,20岁,银盏镇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骆某陈述,当晚他借用陈某小轿车载着一个朋友去摩尔城吃夜宵,行至七星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所驾车辆撞坏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骆某害怕自己无证驾驶被交警处罚,便心存侥幸驾车逃离现场。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骆某因无证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2000元罚款处罚,并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对将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的车主陈某处严厉的治安行政处罚。
通讯员 胡勇
编辑 虞思滔
二审 卢泰铭
三审 张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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